1、初遇

  狗血文里必备三件套就是白月光、朱砂痣、和追爱火葬场,至于为什么没有替身?那自然是因为替身就是主角受自己,他要替身他自己。主角攻呢?必然是前期不做人,后期要做狗,拉扯个百来十章,最后修成正果。

  达成happyending结局。

  可惜沈临不是穿成主角受,也不是穿成主角攻,没那么多烂七八糟的深情戏码值得演绎,他只是穿成一个下线速度很快的炮灰。

  书中的白月光明明就是眼前人?为什么攻认不出来,当然是有个恶毒炮灰冒名顶替了,说你眼盲生病那段时间是我在照顾你诸如此类。

  好巧不巧,沈临就是那号人物。

  他会在被揭穿后极力挽回主角攻,声嘶力竭,坚持己见,然后被家族抛弃,被上层圈子不齿,走上窃取反派商业机密的绝路,在被关押入狱之前自杀。

  狼狈退场。

  而眼下门被咣咣铛铛敲个不停,大有要把出租屋踹翻的冲动,炮灰本人沈临正绝望地捂住耳朵,看着破旧的天花板,至今百思不得其解。

  一个炮灰而已,剧情也早就过了被揭穿发现的时候,这具身体下一个剧情节点就是作死不断,直通天堂。

  他已经很努力地在规避剧情了。

  这不,已经达成了30天在方圆50平米生存纪录。

  只要宅不死,就往死里宅,这是沈临的人生信条。

  “有本事就把我门踹翻……”少年拽了拽自己破了棉花的被子,小声bb道,下垂的狗狗眼中透出几分不忿。

  ——砰!

  客厅传来巨大的动静,沈临眉毛抽动了下,宛若死尸一样躺平。

  真有劲啊……

  “沈宁安,你长本事了是吧,说你两句就敢断绝关系从家里跑出去,还嫌丢人丢的不够吗!”一个身着高定西装的男人,怒气冲冲地推开了卧室门。

  但看到自己的弟弟还躺在床上后,神色还是变得诡异了起来。

  他还没起床??

  现在已经下午两点了。

  沈临差点没反应过来,后知后觉沈宁安是他在这个世界的名字,在和自己踹门大哥对视中,觉得好像是要说点什么。

  于是乎——

  “大哥。”弱弱的声音。

  沈云霄皱眉,他并不喜欢自己这个弟弟,他是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,光是处理他带来的麻烦,就已经够令人厌烦的了。

  喜欢谁不好,喜欢容明征,他居然也是个恶心的同性恋。

  “起来,你是真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,沈家就没出过你这样的败类!”沈云霄面相其实有点凶,整理了下自己的袖口,眼眸狭长又锋利。

  上下打量着沈临。

  沈临心情是真的很糟糕,任谁好好睡觉被打扰都是不开心的,他从床上慢腾腾地坐了起来,宛若个老年人。

  挪动了下位置,甚至还喘了口气,丧里丧气的。

  沈云霄:“你……”

  但沈临还是抬头望了下这个名义上的大哥,文中恨不得捏死自己的存在,有些懵圈地问怎么了。

  没有得到回答。

  因为沈云霄看到了迂腐至极的史努比小狗睡衣,就因为一个男人,他居然品味下降到了如此地步。

  漫长的穿衣环节,沈临思索着自己如何不被路上的车撞死的时候,沈云霄说话了。

  “明天记得去结婚登记,陆家那边会有人通知你。”

  沈临大脑仿佛已经被人扔到门外了,啊,怎么还有这个事。

  文中其实不单是主角攻容明征和主角受楚岫的二人转,这其中还包含一个大反派,陆屿廷。

  他性格扭曲,虽然后期成功掌控陆家所有产业将自己的父亲踩在脚底下,但前期还是掣肘很多,压抑是对方的性格底色。

  尤其喜欢虐人。

  喜欢把狗链套在人身上遛弯。

  遇见楚岫是在后期的时候,陆屿廷思念母亲在路边长椅上卖醉,楚岫穿着玩偶服打工路过,给人送了一朵毛线织的花。

  啊,多么罗曼蒂克的相遇。

  黑化大佬独独为我动心。

  时间拉回现在——

  沈云霄忍不住了,“你走什么神,沈家没有亏待你吧?你也该报答了吧?”

  肮脏的出租屋,廉价的地板。

  他怎么会选这个破地方。

  但沈临只是出神,死在陆屿廷手里,还是死在路上的卡丁车手里,是个好问题。

  半年后,陆沈联姻被报道,榕城众说纷纭。

  陆屿廷此刻正端坐在一家会所中消遣,地板上的人多是消瘦的男孩,脖颈套着项圈,围着中心的圆桌沙发有些试探,眼眸中全是渴望。

  这种感觉让人不适。

  陆屿廷皱眉,“你能不约这种地方么?”

  旁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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