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6章 狼途

光的蛤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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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也就在那一刻,一团火在公狼的心中点燃了。

  自那以后,每夜梦回,他总能梦到这群劳工。胸中的火焰没有熄灭,反倒随着时间的推移愈烧愈烈!

  终于在光辉纪516年,这团火彻底燎原。

  彼时,摩奥战争正酣。

  “不沉”与“雷光”这对王国双璧接连在战场上演奇迹,让战无不胜的奥菲斯集团军首次栽了跟头。两国最终于洛斯林德开启树海和谈,交换利益,达成和平。

  而这场制定新规则的和平峰会上,唯独没有兽人的影子。

  因为那一年,兽王死了。死于刺杀,刺客是谁至今不明。

  也正是那一年,时年三十五岁的公狼申请退役,阔别十八年重返故土。

  他拉拢资本,谈判兽神,正式踏上了人生的第三阶段——成王之路!

  “无畏者”的称号逐渐淡出视野,取而代之的,是一个响彻奇兰、不亚于“不沉”、“蔷薇”、“皇帝”的新名号——狼王!

  此后他的故事人尽皆知,便无需过多赘述。

  收拢八旗、抵御外资、对抗神权……

  为了稳固政权,也为让比蒙在内外交困之际博得一线生机,公狼悍然发动战争,攻破西蒙,血洗西境,一战斩落不沉将军,身成超凡!

  自此,公狼的声望如日中天,八旗彻底归心。

  曾经百般干政的神血圣殿蓦然噤声,外来资本再不见昔日的嚣张跋扈。

  虽然这一切是建立在数十万摩恩人的尸骨之上,但公狼并不后悔。

  即便重来一次,他仍会走同一条路——用摩恩的血,换比蒙的活!

  弱肉强食,是亘古不变的法则。

  奥菲斯亦如此。他们的繁荣,是建立在矮人、地精、兽人,数不清的亚人血泪之上。

  在公狼看来,没什么可耻的。

  让他国人流血,总比让自己人流血好。

  这些话,他不会有任何避讳。

  公狼比那些嘴上高喊为了人民的口号,却趴在自家子民身上敲骨吸髓的狗屁贵族高尚的多得多得多!

  ……昏沉的意识缓缓归体,腐臭的空气麻痹了鼻腔,溃烂的四肢在废土上蠕动前行,缓慢伸出,抓向眼前那道身影……

  纵是粉身碎骨,纵是遗臭万年,纵是尸山血海,公狼也要用他的残躯为他的人民开出一条生路。

  因为——

  巴格斯是比蒙的兽王!

  枯烂的狼爪猛然收拢,死死攥住了一袭黑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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