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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就不得而知了。

  ——

  翌日,晨。

  赵明臻缓缓睁眼,余光瞥见身畔是空的,在思考之前,她下意识伸手摸了一把旁边的枕头。

  已经冷掉了。

  她瞬间清醒,腾地一下坐了起来。

  似乎是听到了床帐里的响动,燕渠走了过来。

  听到他脚步声的瞬间,赵明臻松了一口气。

  看到他这会儿板板正正的模样时,她心头火起,又冷哼了一声。

  燕渠摸了摸自己的鼻子,在床边顿足,不无心虚地道:“长公主醒了?”

  赵明臻没好气地拎着枕头甩他:“眼睛都睁开了,你说我醒没醒?”

  这茬找得十分生硬,好在燕渠早有准备,更生硬地转移了话题:“热水备好了。昨天太晚了,就没抱你去洗。”

  她该说他良心未泯吗?

  照昨晚那架势,要是抱她去洗,指不定还结束不了。

  赵明臻龇了龇牙,拒绝了燕渠的搀扶,支起酸软的胳膊,把自己挪下了床。

  她的动作是难得的笨拙,像春天河里化冻后第一波学会凫水的小鸭子。

  燕渠实在没忍住,唇角稍抬起了一点点,果然被她抱以两拳。

  暖阁里,赵明臻很迅速地把自己拾掇好后,又在镜前仔细确认了几遍,自己露在衣服外的皮肤没留下任何可疑的痕迹。

  她虽嘴上斥责,但是等到燕渠和她交代完布防安排、就要回前境之后,她还是没让他独个儿走,骑马送了他一程。

  送他出征这种事情,赵明臻已经干过不止一次了。这会儿见他走了,明知这次谈不上危险,她的心情还是有些复杂。

  如果可以选,她一点也不希望他是武将。

  可偏偏能叫她看见的,却又是这样的一个他。

  赵明臻轻叹口气。

  天边又下起一点濛濛的细雨来,打在面上凉丝丝的,把她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都压了下去。

  赵明臻抬起手背,聊胜于无地遮在头顶上。

  头发淋湿了不好洗,她决定下马去路边买一顶斗笠。

  来到北境后,她已经不习惯穿得很张扬了。这边到底是“流放三千里”的地方,不打仗时人们的脸上能有点笑模样,但触目可及却还是一片灰色。

  不过,她的身份摆在这里,即使穿得稍显普通,也能看得出不是寻常人的打扮,更何况,她还牵着匹漂亮得有些过分的白马。

  卖斗笠的小贩不敢收她的银子,战战兢兢地道:“贵人,我、我……我找不开。”

  赵明臻也不多说什么,把银子抛下就走开了。

  她拿斗笠往自己的脑袋上比划了两下,刚要压低帽檐戴上,一旁,忽然有人发出惊喜的声音。

  “长公主——”

  赵明臻不动声色地顿住脚步,侧目看过去,见是一个并不认识的中年男子,身形高瘦、皮肤微黑。

  她在脑海里搜了一圈,确认确实没有印象,于是并没有先开口。

  这高瘦的男子看着却有些激动,不过他还有理智,那一声“长公主”之后就压低了声音,并没有把其他人引来。

  他声音的惊喜里夹杂着一丝惶恐:“我居然遇着殿下您了。”

  听到这人的京城口音,赵明臻生出点耐心,挑眉问道:“你从前在京城见过本宫?”

  莫不是哪家被流放的子弟?她心下暗忖。

  高瘦男子又是一揖,终于筹措好语句开始解释。

  “草民从前是飞鸢围场的书吏,以前在围场,见过殿下和燕将军。”

  听到燕渠的名号,赵明臻眉梢微动:“飞鸢围场?那你怎会来北境?”

  高瘦男子咧嘴一笑,道:“家母出生在平会城,后来……家里辗转到了京城。但是故土难离,燕将军大败北狄、收复失土后,家母便惦记着要回来。”

  平会城,就是当年被北狄占去的十三城之一。

  高瘦男子还在继续往下说:“前两年,北境这边还乱着,又闹乌尔霄的事情,我就没敢带家母回来,但去岁在京城,听闻北境在长公主治下渐渐好了起来,为全母亲心愿,我便辞去了吏职,来了北境。”

  虽然这句“在长公主治下渐渐好了起来”很像一句恳切的马屁,赵明臻的心情还是微妙地好了一点,道:“你倒是孝顺。”

  北境是他母亲的故乡,却不算他的。围场的吏职虽不高贵,可也能让很多人趋之若鹜了。

  她摘了荷包要赏他,见他拒绝,反倒给得更真心实意了一点:“对你来说,这就是远赴异乡。拿着吧,辞了京城的吏职,来这边过日子也不容易。”

  高瘦男子连连摆手,推拒道:“不不不,长公主,我今日是想……”

  他像是提醒了自己,赶忙从自己袖中掏出一只布囊,又解了布囊,从里面掏出了两枚由三个铜钱串成的护身符。

  “草民还在围场做事时,有一回偶遇了燕将军,他知我母亲是北境人士后,交予我一枚故乡的平安符以解她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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