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轻小说の>书库>都市青春>斗罗:龙王之霍雨浩活在万年后> 第157章 机械飞升第一人,凌梓晨(二合一)

第157章 机械飞升第一人,凌梓晨(二合一)

  第157章 机械飞升第一人,凌梓晨(二合一)

  收起思绪,霍雨浩看向眼前的忆红尘。

  忆红尘和忘红尘,一个十级设计师,一个十级制造师,显然是有意培养。而且前者是机甲师协会会长,后者是明德堂堂主,由此可见红尘家族的实力和地位在联邦不容小觑。

  霍雨浩倒是不奇怪。

  毕竟万年前,梦红尘和笑红尘成长起来后,都是超级斗罗,后者还接过了镜红尘的担子,是那个时期的明德堂堂主,联邦柱石。

  他们的后代发展到如今这样,当初其实就能预见了。

  ‘话说回来,原本这个时代有十级的制造师和设计师吗?有印象的十级以上魂导器,只有三枚弑神级魂导炮弹、唐门的几种十级魂导炮弹……’

  想到这里,霍雨浩思绪一止。

  突然想到难绷的事了,其中一种十级魂导炮弹似乎是被唐门卖给了星罗那边,用来轰炸联邦的舰队了……好在这次唐门没发展起来。

  这时,忆红尘出声道:“不过,我倒是可以代为引荐一下,以你们的资质,说不定可以引起那位的兴趣。”

  “麻烦会长了。”霍雨浩笑道。

  虽然孔老将自己对本命魂导器的研究都交给了他,但明德堂万年来的积累也颇为吸引人,他不要太多,只要和魂力放大器一样可以确实增长底蕴的研究资料即可。

  “没什么,明都圈子就那么大,我和你们传灵塔的关系还算不错,你们总部的魂导研发部门主任和我关系很好,平常有来往,也算一种缘分吧。”

  忆红尘笑着摇了摇头,起身看向工作台,“说起来,我带你们到制造室可是为了看看你们的本领,打算展现一下吗?”

  霍雨浩微微一笑,也不推辞,而是先看向古月娜。

  古月娜见状,点了点头,径直走向工作台,开始临时绘制魂导图纸,完成后先交给了身旁的霍雨浩观看,经过他改良后,再由忆红尘观看。

  ‘六级图纸,不,原本还有些缺漏,是雨浩改良过才达到六级的,但她离六级也不远了。’忆红尘有些诧异的看向古月娜,暗暗感慨。

  如果不是身边之人太耀眼,这女孩恐怕也是横压一世的人物。

  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,古月娜又连续设计了三份图纸,全部交给了霍雨浩。

  看的忆红尘一愣。

  这是什么意思?

  忆红尘原本只是随口一提,毕竟在他看来,霍雨浩和古月娜虽然确实天赋卓绝,但终究年轻,现在前者两个副职业都是六级水准,后者是五级设计师,能展现给他的惊喜有限。

  然而,当霍雨浩真正开始动手时,他的表情瞬间凝固。

  只见霍雨浩走到工作台前,缓缓闭上双眼,整个制造室内的空气突然为之一静。

  他的呼吸变得绵长而均匀,每一次吐纳都仿佛与天地共鸣。周身渐渐泛起一层莹润的魂力光晕,那光芒既不刺眼也不张扬,却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浩瀚感。

  接着他就抬手一挥,储物戒指里立刻飞出三柄刻刀和三块稀有金属,三柄刻刀在空中划出三道截然不同的轨迹,开始在金属上铭刻魂导法阵。

  “嗡——”

  三柄刻刀如同有生命般,各自在不同的金属上铭刻着完全不同的核心法阵。每一刀的力度、角度都精准到令人发指,仿佛有三个顶级魂导师在同时工作。

  “这怎么可能……”

  忆红尘的胡子都在颤抖。作为一名见多识广的十级设计师,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眼前的情况意味着什么——这已经完全颠覆了魂导界的基本法则!

  在魂导师的世界里,霍雨浩如今的状态被称为身心如一,它并非通过刻意追求就能达到。只有当一个人的精气神处于巅峰状态,并且拥有深厚的基础,自身的修为和精神力都达到了相应的境界后,才有可能进入这种状态。

  要制作九级魂导器,就必须进入身心合一的状态才行。

  但他震惊的不是这点,关于霍雨浩身心合一的能力,李玉成已经和他提过了。他震撼的是霍雨浩在这样的状态下,居然可以同时制造三件不同的六级魂导器!

  全新全意制造一件与副职业等级匹配的魂导器尚且难上加难,更遑论在身心合一的状态下同时制造三件?

  身心合一和一心三用是怎么联系上的?

  就在忆红尘震惊失神之际,制造室的合金门突然发出“滴”的一声轻响,让他回神,皱起眉头。

  这个时候,应该不会有人来打扰……除了那个脾气火爆的丫头。

  是为了那份研究资料,才从传灵塔过来的吧?

  ……

  门外,一名十五岁左右的少女看了眼四周用莫名视线看向这里的工作人员,眉头微蹙。

  她身着黑色制服,勾勒出纤细性感的身形,木簪绾起的乌发衬着小麦色肌肤,黑框眼镜下,一双明眸流转。

  “没有去总部报道,反而先到机甲师协会这边了吗?看来这位下任塔主对总部的天骄不是很在意啊,这是把我们晾在一边了。”

  隐隐听到“霍雨浩”三个字的少女撇了撇嘴。

  算了,她也不是很在意,对方机甲设计和制造能力再怎么强,最多也就当她的助手,不可能帮到她和父母的研究。

深夜慢读:csw888.com 丝袜小说网

上一章目录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