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天才领袖,无需任何导师的执导。”
再比如拍摄过《爱国者》、《蓝十字勋章》、《红色恐怖》把电影的宣教作用看的很明确的导演卡尔·利特(Karl Ritter),他曾经表示说:“德国电影的道路将没有任何妥协,其结论就是每一部电影必须致力于服务我们的社群、民族和我们的未来。”
1934年,纳粹通过《电影法》,规定官方必须参与从电影剧本到演员挑选、影片拍摄的全过程,以“防止与当时国家精神相背离的情节主题出现”。1936年纳粹德国宣传部长约瑟夫·戈培尔禁止了电影批评,理由是它“展现犹太人性格特征”。电影评论重新定义为“影片观察”,成为宣传部指令的附庸。从此,戈培尔正式成为了第三帝国最高阶的制片人和导演,即使只有总数的六分之一的影片具有纳粹意识形态和法西斯的内容,但这期间拍摄的所有电影都遭到了官方的审查。
贵为第三帝国的二号人物的约瑟夫·戈培尔明白纯粹的娱乐片对国民的重要性,所以,在那个年代里,只有少部分电影是全然的“政治宣传片”。有资料显示,在1933到1945年这12年间,纳粹德国一共拍摄了1097部电影,约180部具有法西斯的内容进而被盟军查禁。其他的,都是娱乐片和商业片,不具备任何政治宣传的内容。但那些“政治宣传片”则是戈培尔和纳粹德国的重要罪证。
也就是说,这位第三帝国二号人物,宣传部长约瑟夫·戈培尔本人就热衷于电影制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