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指着磨练多年的手艺赚钱。
“是啊!”庞义的眼睛亮晶晶的,“我带过来的酒很快就卖出去了, 买的不仅有汉人,还有鲜卑人和羌人,他们喝完之后, 都想继续找我买酒。”
“酿酒是需要时间的,你从北边带来的酒很多吗?”月月问道。
想要大批量运输酒这种需要装坛的液体,绝非一个人能够做到的。
庞义眼中的光在月月问出这个问题后,瞬间暗淡了许多:“我一个跑到这里,只能带过来几壶。”
卖完从家中带来的几壶酒后,庞义用卖酒的银子在边荒集买了间小屋子住下,也算在这里有了正经的住处。
但他想要在这里赚大钱,就必须得具备持续赚钱的能力。
不是没有开在边荒集的酒楼因为他的酒招揽他,但是他十分清楚这些酒楼背后都有势力,他一旦同意他们的招揽,之后想要离开并且靠自己的本事在边荒集立足, 就一定会得罪他们以及他们背后的势力。
这些都不是庞义想要看到的, 所以他还龟缩在自己的小窝中,一边积蓄力量, 一边等待合适的实力。
想要靠酒赚钱,就一定要储备足够多的酒。所以庞义这些日子一直在默默酿酒,这就和种树一样,只有种下去, 才能看到它萌发的一天。
他现在的困境在于, 酿酒不是他不停忙碌就能立刻出成果的活计,只有经过时间的沉淀, 才能变成一坛坛佳酿。
把屋子里所有能藏酒的地方都充分利用后,庞义便开始琢磨研发新酒。
为了寻找酿酒的材料,他背着行囊离开边荒集,一路向南来到了这里。
月月为庞义包扎好腿上的伤口后,对他说了一个于他而言颇为严峻的事实:“很不幸,你的腿骨折了。”
作为一个敢跑到边荒集赚钱的人,庞义自然是会些武功的,只不过他的武功是在稀松平常,也就和未被月月赠送武功秘籍前的梁山伯水平差不多。
武功越高的人受伤后好的越快,但这是对于高手而言的。
以庞义的二品水平,他的恢复能力其实和不同武功的普通人没多少差距。
说白了,他的骨折也得按照伤筋动骨一百天精养着。
这对于刚到边荒集不久,既没有多少积蓄,也没有稳定收入的庞义来说,确实是极大的打击。
别的困难都暂且不提,以他现在的状态,下山都变成了难事。
他来边荒集闯荡是为了赚多多的钱,供他享受日后的美好生活的,不是把人都砸在这里的。
“女侠,你想要去边荒集吗?可需要一个熟悉情况的手下?”想清楚这一点的庞义急急对月月推荐自己,“我不仅会酿酒,还会做菜呢,我做菜的手艺也是很好的!”
作为一个既喜欢酿酒,又喜欢喝酒的人,庞义一眼就能看出一个人是否对酒有兴趣。
很显然,月月这个站在他面前的救命恩人,就是一个对酒兴趣不大的人。
于是庞义果断抛出了自己另一个技能,试图引起月月的注意。
果然,月月听到他的后半句话后,真的对他的毛遂自荐起了兴趣:“你还会做菜?”
“是的,”庞义果断点头,“我家里人都说我做菜的手艺和我酿酒的本事不相上下。”
只不过他更喜欢酿酒,对做菜没那么上心。
“你拥有这样的本事,不论到哪里都会过得很好,”如果庞义的手艺真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,那他确实具备闯荡边荒集的能力,是人就要吃喝,这一点汉人、氐人、鲜卑人、匈奴人、羌人、羯人没有区别,月月对这个自己随手留下的青年真的留了份心,“我想在边荒集开一间酒楼,你愿意为我打理酒楼十年吗?”
庞义先前的言语已经透露出他想自己单干的心思。月月现在需要忙的事情很多,她不想为永久的控制庞义多花心思,所以她就提出了十年之期,让庞义能看到自由的希望。
十年时间,足够让月月培养出接任庞义的心腹了。
“我愿意的!”庞义立刻点头,深怕自己答应慢了会被月月放弃。
他爹曾经告诉过他,需要帮助的时候最好求助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,因为他比其他人更有可能帮第二次忙。
月月先前听见庞义的呼救,主动把他从深坑救了出来,还为他治疗了伤口,这就是她帮庞义的第一个忙。
现在庞义想要当她的手下,就是在用自己的能力做交换,请求她帮自己第二次忙。
庞义现在已脱离了险境,他其实可以靠自己返回边荒集。但他如果真的这样做,那他在此期间吃的苦头一定比向月月求助多得多。
庞义不怕吃苦,怕吃苦怎么闯荡边荒集?他怕的是保不住这条受伤的腿。
他还等着赚了大钱后好好享受生活呢,怎么能在一开始就失去了比钱要重要得多得多的腿?
庞义的表现令月月十分满意。
她抬头看了看天色,根据庞义的描述估算了此地到达边荒集的路程,对他道:“事不宜迟,我们先在入夜之前赶回边荒集吧。”
庞义苦着脸道:“可是我的腿……”@无限好文,尽在晋江文学城
入夜前赶回边荒集,实在难为他这个腿受伤的人了。
月月走到庞义身后,单手抓住他的腰带,将他提了起来:“没事,我带你过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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