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两只鬼】
其实,人常常是靠天吃饭的。
人们也常说:我命由我不由天。
于是老天一连降下几个荒年,让人们将这句话生生咽回自己的肚子里。
常氏兄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诞生的,老大叫常拿金,老二叫常食肉,他们的名字,也是那个时候人们的共同愿望。
只可惜,愿望只是个愿望罢了,常拿金拿不到半两黄金,常食肉也吃不到一块肥肉,他们两个和同村的其他人一样,都逐渐瘦成了骷髅。
然而,有两户人家不属于其他人,一户是那扇朱漆大门后的金家,一户是那官邸衙门严家,他们不但没瘦一分一毫,在这荒年反而是越来越胖了。
那时候,严藩严大人还只是个地方官,因为他的手里拿着朝廷下发的救济粮,所以他被百姓称作衣食父母。
只是这个衣食父母的手里,并没有发给穷人的衣食。
而金家,则是十里八乡有名的财主,既然是财主,手里自然也拿捏着数不清的金银。
常拿金经常看见,金家的金银被马车拉去严大人的官邸。他从此认为,有了金子就会拥有一切。
常食肉也总是看见,严府的粮食源源不断地被扛入金财主的豪宅,他闻着酒肉的香气,不自觉地会流出口水。
常氏兄弟吃着野菜树皮,偶尔也啃啃土,看着来往的金银粮食,终于熬到了过年,也终于再没有什么可吃的了。
天上飘着雪花,常氏兄弟依偎在金家朱漆大门的门口,闻着大门里飘出的酒肉香气,想象着自己也在那门里,吃着,喝着……
也许他们就会这样冻死,饿死吧!也许那也是一种幸福呢!
一个读书人经过,叹着背了一句诗:“唉!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”说着,居然向他们走过去。
常氏兄弟是认得他的,村里一个叫做于文正的书生,他能给予他们什么呢?他自己也是一具骷髅罢了。
书生确实给不了他们什么,他只有一句话:“‘树挪死,人挪活’,跟我去外面走走吧!”
常氏兄弟心中的世界就只有他们的乡镇那么大罢了,与其从一个饥饿的地方走到另一个饥饿的地方,还不如在酒肉香气中幸福地死去。
他们拒绝了他,目送书生的背影消失在远方。
就在这时,朱漆大门“嘎吱”一声打开了,金家的公子晃晃荡荡地走出来,他胖的就像一个肉球,不过常氏兄弟更多关注的,是他嘴里的鸡腿。
肉球也看见他们,他晃着手里的鸡腿,说:“学狗叫,学狗叫就给你们吃。”
常拿金还在犹豫的时候,常食肉已经“汪汪”叫了几声,他如愿以偿地得到了沾满肉球口水的鸡腿。
仿佛自己特别宝贵的东西被兄弟夺走了一般,常拿金恶狠狠地瞪了常食肉一眼,并暗自发誓再也不会让自己的兄弟夺走自己任何东西,随即也“汪汪”叫了起来。
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……
兄弟两个仿佛邀功一般,一声比一声叫的欢实,一声比一声叫的响亮。
随即,肉球拿出一根金链,套在他们脖子上,将他们牵进金家的朱漆大门里……
肉球名字叫做金贪佛,人们说他救了常氏兄弟的命,就像弥勒佛一般,又因为他简直太胖了,就称呼他“大弥勒”。
一部分人不这么认为,他们觉得其实常氏兄弟在那时候已经死了,甚至有人说自己看到过他们两人依偎在金家门前的尸体,这些人通常会躲着他们,并暗地里称呼他们为“两只鬼”。
【血蝙蝠】
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无法搬动的大山。
“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?”
“这是恶鬼附体,若不除之,迟早为祸世间!”
“唉!”
……
炀灿卧在床上,身体蜷缩着,听着院子外磨刀的声音,绝望的闭上双眼。
许久,父亲走进了屋子,他头发花白,面容憔悴,手中握着一把锋利的尖刀。
“灿儿,去吃饭了。”父亲声音中有些憔悴和无力。
炀灿怯生生地抬起头来,露出一副苍白恐怖的面孔来,让人望之生怯。
在父亲的指引下,炀灿来到了饭桌前面。
桌上有两个大碗,一碗放着热气腾腾的鸡汤,另一碗放着新鲜的鸡血。
“灿儿,吃饭。”
父亲站在炀灿身后,握着尖刀的手在微微颤抖。
“爹!”
炀灿看了看桌上的一碗鲜血,贪婪地舔了舔嘴唇,但还是回头望着父亲,有些难以置信。
嗜血并非天生,而是从某一天开始,炀灿的身体悄悄发生着变化:面目惨白,双眼血红,指甲疯长,嗜血,尤其是对鲜血,有着近乎变态的渴望。
人们说:这是恶鬼附体。
而父亲却只是认为他生病了,带他求医问药,不肯放弃。
因这份坚持,妻离友散,踽踽独行。然而求医问药无果,天长日久,岁月蹉跎,在希望与失望的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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